河北省军校招生军检工作手册
本手册以2025年的时间节点详细说明河北省军队院校招生军检工作的各项安排,包括军检时间、地点、流程、体检标准和个人须知等重要信息。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做好准备。每年的具体信息请参考河北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军检工作手册。
河北省军检工作手册
一、河北省2025年军检工作安排表
| 地区 | 军检地点 | 联系电话 | 军检时间 |
|---|---|---|---|
| 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辛集 | 石家庄市桥西区398号中山西路与友谊大街交口(第980医院,原和平医院) | 0311-87981828 | 6月28日至7月3日(具体时间节点由军检站安排) |
| 雄安新区、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定州、沧州、华油 | 唐山市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东行500米(南门)(第982医院,原255医院) | 0315-2068054 | 6月28日至7月3日(具体时间节点由军检站安排) |
备注:地区按考生高考报名地进行划分。考生户籍地与高考报名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到高考报名地所属军检站参检。
二、各军检站军检工作具体安排
(一)石家庄军检站
军检人员
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辛集共5个地区考生
军检单位
解放军第980医院(原和平医院)
军检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398号中山西路与友谊大街交口
乘车路线
- 石家庄火车站:乘坐15路公交车到和平医院,或地铁3号线转1号线到和平医院站
- 石家庄火车北站:乘坐38路公交车到和平医院公交站
军检时间
上午07:00-12:00(体检+心理测试,06:30集合);下午13:00-18:00(面试,12:40集合)
注意:石家庄军检站所有女生集中在6月30日军检
体格检查(含心理检测)分日安排
| 时间 | 体检对象 |
|---|---|
| 6月28日上午 | 石家庄12个县区(男):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井陉县、井陉矿区、正定县,辛集市 |
| 6月29日上午 | 石家庄11个县区(男):赵县、平山县、赞皇县、高邑县、元氏县、灵寿县、新乐市、深泽县、无极县、晋州市、行唐县,邢台全体(男) |
| 6月30日上午 | 邯郸(男),石家庄军检站女生全体 |
| 7月1日上午 | 衡水2个市区(男):冀州市、桃城区 |
| 7月2日上午 | 衡水9个县区(男):故城县、深州市、安平县、饶阳县、景县、武邑县、阜城县、武强县、枣强县 |
| 7月3日上午 | 复检 |
(二)唐山军检站
军检人员
唐山、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定州、雄安新区、华油10个地区考生
军检单位
解放军第982医院(原255医院)
军检地点
唐山市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东行500米(南门)
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坐D02路、汽车站西站乘坐6路,到嘉元六合公交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
军检时间
每日上午07:00-12:00、下午13:00-18:00(体检+心理测试+面试,06:30集合)
注意:唐山军检站唐山女生6月28日军检,其他地区女生集中在6月29日军检
军检分日安排
| 时间 | 军检对象 |
|---|---|
| 6月28日 | 唐山(含女生) |
| 6月29日 | 承德(男)、廊坊(男),女生(唐山地区以外) |
| 6月30日 | 张家口(男)、秦皇岛(男),保定市3个县(男):定州市、莲池区、竞秀区 |
| 7月1日 | 保定市其他地区(男):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博野县、定兴县、阜平县、高阳县、涞水县、涞源县、蠡县、曲阳县、顺平县、唐县、望都县、易县、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雄安新区 |
| 7月2日 | 沧州(男),华油(男) |
| 7月3日 | 复检 |
三、军检工作流程
6月27日18时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是否列入军检范围:
-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信息查询"模块
- 负责政治考核的人民武装部
查看军检站区域划分及具体安排,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报到
在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下,完成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面试
对军检结果有疑问可现场申请一次复检:
- 复检由承检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结果为最终结论
- 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项目,体检结束后2天内公布结论
- 可通过服药或治疗影响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
- 具体可复议内容请咨询军检站
7月5日9时:通过上述平台查询体检结论
军检工作流程示意图:集合点名 → 登记情况 → 病史调查 → 体格检查 → 心理检测 → 面试 → 告知结果 → 符合条件复议
四、军检结果
结果告知方式
- 军检项目能当场作出结论的,一般当场告知考生
结论类型
- 面试结论:合格/不合格
- 心理检测结论:合格/不合格
- 体检结论:合格(含岗位受限)/不合格
岗位受限说明
体检结论合格的还会明确是否有岗位受限,受限的岗位主要包括:
- 装甲类、测绘类、舰艇类、潜艇类、机降类
- 特战类、防化类、油料类、导弹类
- 电子对抗类、通信导航类等
岗位受限的不可录取到该专业
五、医学选拔体检个人须知
(一)《病史调查表》填写要求
- 如实、完整填写,不清楚病史需向诊治医生核实,隐瞒/遗漏/笔误后果自负
- 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提交后不可更改,更改将以系统录入信息为准
- 系统录入信息与现场表述不一致时,若为个人原因(隐瞒/遗漏/笔误)后果自负;若为送检单位录入错误,协商处理
(二)需携带的病历资料
- 病史调查表涉及情况的对应病历资料
- 重大疾病史、手术史者:相关病历检查结果及住院病历
- 近视眼手术者:含手术时间、方式的诊断证明/手术病历(以2025年9月1日计算,术后时间需满半年以上)
- 佩戴角膜塑形镜者:配镜时的病历资料
(三)检前须知
核心注意事项:体检前3天清淡饮食,前1天不饮酒、不吃油腻辛辣及含罂粟食物(如卤肉、可乐、火锅等),不服用感冒止咳镇痛等药物;前1天晚上8点后禁食(可少量饮水),体检当天空腹禁水禁食
入场要求
- 凭身份证/保障卡现场照相、领取体检指引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进入(体检场地封闭式管理)
- 严禁携带手机、家属陪同,勿带贵重物品(避免丢失)
- 冒名报到者立即停止报到,交相关部门处理并登记
视力相关
- 近视者改戴框架眼镜,便于视力及眼底检查;现场由专业验光师验光
- 佩戴隐形眼镜者请提前改戴框架眼镜
着装要求
- 穿宽松易穿脱衣物,避免亮片装饰上衣、连衣裙、连裤袜,不佩戴饰品
- 女性不要化妆
采血注意事项
- 采血后按压针眼10分钟,避免造成局部淤血
- 晕血晕针者请提前告知医务人员
女性特别注意事项
- 子宫附件超声检查需充盈膀胱(当天晨起尽量不解小便,或完成空腹项目后饮白开水)
- 生理期提前声明
- 无性生活史需告知医师(不宜做妇科内诊)
- 妇科检查前排空小便
放射检查要求
- 检查前取下一切金属物品,包括金属项链、手机、打火机、钥匙、磁卡等
- 女性请穿无钢圈及含任何金属(包括肩带及背扣)的内衣
(四)检中须知
- 身份不符者立即停止检查,取消军检资格并登记
- 测血压前半小时禁烟禁咖啡,排空膀胱,避免体力活动,放松心情;测血压时不握拳用力;测身高需免冠赤足、着贴身内衣裤站立
- 心电图检查前稍作休息,放松心情,检查时四肢放松、呼吸平稳
- 尿液标本留取中段尿20-30毫升(先尿出部分,再用标本瓶接取)
- 所有项目完成前不得离开体检区域
(五)检后须知
- 所有项目完成后,将指引单交健康医学科前台,未上交者无法出具体检结论
- 存在缺项的按不合格处理
六、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核心条款)
重要提示
以下为体检标准核心条款摘要,详细标准请参考《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原文。疾病治愈时间要求以具体条款为准。
(一)通用标准
| 项目 | 合格标准 | 不合格情形 |
|---|---|---|
| 身高 | 男性≥162cm,女性≥158cm | 男性<162cm,女性<158cm |
| 体重指数(BMI) |
1. 男性17.5-30,女性17-24(无其他异常) 2. 男性17.5-30、女性17-24且空腹血糖<7.0mmol/L 3. 男性28-30且糖化血红蛋白<6.5% |
1. 男性<17.5或≥30,女性<17或≥24 2. BMI在合格范围内但空腹血糖≥7.0mmol/L 3. 男性28-30且糖化血红蛋白≥6.5% |
| 视力 |
1. 裸眼≥4.5 2. 裸眼<4.8时,矫正≥4.8且度数≤600度 3. 激光手术(不含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半年以上,截止时间以2025年9月1日计算。裸眼/矫正≥4.8、无并发症、眼底正常 |
1. 裸眼<4.5 2. 矫正<4.8或度数>600度 3. 手术未满半年或有并发症 |
| 听力 | 双耳中一耳耳语听力≥5米,另一耳≥3米 | 未达到上述听力标准 |
| 疾病治愈要求 |
1. 急性膀胱炎、肾盂肾炎:治愈半年以上 2. 巨幼细胞贫血:治愈5年以上 3. 儿童青少年过敏性紫癜:治愈10年以上 4. 亚急性甲状腺炎:治愈1年以上 |
未达到治愈时间要求或有复发 |
| 文身/瘢痕 |
1. 面颈部、裸露部位瘢痕长径≤3cm(不影响功能) 2. 其他部位瘢痕不影响运动/装备穿戴 |
1. 面颈部、裸露部位文身长径>3cm,其他部位>10cm 2. 男性文眉/眼线/唇、女性文唇 3. 面颈部瘢痕长径>3cm(影响五官/装备穿戴) |
(二)特殊岗位补充标准(选拔军官)
| 岗位类别 | 身高要求 | 视力要求 | 其他特殊要求 |
|---|---|---|---|
| 装甲类 | 不超过182cm | 按通用标准 | 腋臭不合格(术后6个月以上无腋臭合格) |
| 舰艇/潜艇 | 不超过185cm | 按通用标准 | 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不合格 |
| 潜水 | 不低于168cm且不超过185cm | 裸眼≥4.8,无屈光手术史 |
1. 任何斜视(含15度以下)不合格 2. 开颌>3mm、深覆颌等严重错颌畸形不合格 3. 肺结核病史不合格 4.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瘢痕/钙化斑不合格 |
| 特战/伞降/机降 | 男性≥168cm,女性≥165cm | 裸眼≥4.8,无屈光手术史 |
1. 轻度胸廓畸形不合格 2. 骨折治愈不足3年不合格 3. 中度以上扁平足不合格 4. 下肢静脉曲张不合格 5. 疝术后不合格 |
| 中央警卫团 | 男性≥170cm,女性≥165cm | 按通用标准 |
1. 面颈部、裸露部位文身不合格 2. 非裸露部位文身长径>3cm不合格 3. 面颈部白癜风不合格 |
| 仪仗司礼大队 | 男性≥180cm,女性≥173cm | 按通用标准 | 同中央警卫团文身/白癜风要求 |
| 防化类 | 不低于168cm且不超过185cm | 按通用标准 |
1. 色弱不合格 2. 嗅觉迟钝不合格 3. 萎缩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不合格(术后1个月以上合格) |
(三)文职人员补充标准
- 年龄40岁以上:男性BMI 30-32、女性24-32,空腹血糖<7.0mmol/L且糖化血红蛋白<7.0%(无心脑肾眼并发症)合格
- 年龄40岁以上:腰椎间盘突出症治疗后不影响活动、中度下肢静脉曲张治疗稳定合格
- 视力:除管理类和医疗卫生/实验/体育岗位外,矫正≥4.8且度数≤800度合格
- 色觉:仅医疗卫生岗位色弱不合格
- 其他:白癜风、重度痤疮等不影响岗位工作合格;胆囊摘除术后无并发症合格
- 疾病控制:年龄40岁以上,高血压病经药物控制,血压稳定在合格范围内,未出现靶器官损伤,合格
- 糖尿病控制:年龄40岁以上,2型糖尿病血糖控制达标(空腹血糖<7.0mmol/L且糖化血红蛋白<7.0%),无心脑肾眼并发症,合格
(四)其他重要标准
-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U/L且≤80U/L、女性>40U/L且≤80U/L(无病理性因素)合格;>80U/L不合格
- 空腹血糖≥7.0mmol/L、糖化血红蛋白≥6.5%不合格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梅毒双抗体阳性不合格
-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妊娠试验阳性(血清HCG超标)不合格
- 晕血、口吃(影响正常表达)不合格
七、注意事项
- 考生划分:按高考报名地划分军检站,户籍地与报名地不一致的,按报名地参检
- 纪律要求:考生需按时集合,服从管理,家长禁止进入军检区域,拒不服从者取消军检资格
- 饮食要求:体检前8小时禁止饮食饮水,可自备食品在抽血等项目完成后食用(不影响秩序)
- 费用说明:军检期间食宿自理,军检项目不收取费用
- 防骗提醒:谨防假冒军人诈骗(发现后立即报告军检站工作人员)
- 病历要求:视力矫正手术/腹腔手术者需提供病历复印件,角膜塑形镜佩戴者需提供配镜病历
-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军检资格
- 时间要求:所有军检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八、附件资料(摘要)
(一)通用体检项目表
| 科别 | 检查内容 |
|---|---|
| 外科 | 身高体重测量、发育与体型、皮肤、淋巴结、头部检查(头发和头皮、头颅、颜面及器官)、颈部检查、胸腹部检查、生殖器肛门检查、脊柱与四肢、运动功能 |
| 内科 | 营养状况、呼吸、脉搏、血压、心率、口吃、病史询问(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过敏史)、心脏、双肺、腹部物理检查 |
| 耳鼻咽喉科 | 耳语听力、嗅觉、病史询问、耳部检查、鼻部检查、咽喉部检查 |
| 眼科 | 视力、色觉、病史询问、眼部检查(含裂隙灯、必要时眼底镜)、眼位及眼球运动检查 |
| 口腔科 | 牙体检查、牙周检查、咬合关系及颞下颌关节检查、颌面部检查(腮腺、颌下区、颌骨、颧骨等)、病史询问 |
| 医学影像科 | 心电图检查、胸部X线检查、腹部超声检查(女性含妇科超声) |
| 医学检验科 | 血液:血常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男性BMI 28-30时增加)、乙肝表面抗原、梅毒抗体、HIV抗体;尿液:尿常规、尿沉渣、尿毒品、尿妊娠(阳性者增加血清HCG);粪便常规(流行地区) |
(二)病史调查表核心项目
完整病史调查项目(共30项)
- 颅脑疾病、外伤、畸形、手术史
- 习惯性脱位(关节脱位≥2次)
- 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
- 半月板损伤、骨折史、外伤史、手术史
- 银屑病等难治性皮肤病
- 不洁性接触或者同性性伴接触史
- 高血压病、心动过速史、心脏病史
- 支气管扩张、哮喘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 气胸史、肺结核及其他结核病史
- 急慢性肝炎、消化道溃疡、胰腺炎等消化系统疾病
- 急慢性肾炎等泌尿系统疾病
- 贫血、过敏性紫癜等血液系统疾病
- 系统性红斑狼疮、痛风等免疫性疾病
- 甲亢、甲减等内分泌系统疾病
- 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
- 传染性疾病(含性病)
- 癫痫等神经系统疾病
- 梦游、酒精依赖、吸毒
- 精神类疾病及精神类疾病家族史
- 梅尼埃病、耳石症、眩晕症等
- 屈光手术史、佩戴OK镜史
- 恶性肿瘤病史(含白血病等)
- 输血史、过敏史
重要提示:病史调查表需本人如实填写并亲笔签名,因隐瞒病史造成的结果由本人承担。提交后的表格不可更改,如与系统录入不一致,以系统录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