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对象
艺术团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模
招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办法
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
试点高校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4、高水平艺术团管理
试点高校要针对艺术团学生专门制定艺术团培养方案,将艺术团排练演出作为艺术团排练演出作为艺术团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
试点高校要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重要提醒:
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再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2018年起,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如高校招收小提琴方向艺术类专业学生,就不得再招生小提琴项目的艺术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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